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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寶山鄉寶山國民小學約僱護理師甄選簡章

一、約僱護理師職缺1名(護理師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
二、須具資格條件學歷、經歷: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勢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之犯罪紀錄及行為。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並具有護理師(護士)證書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護理師(護士)證書,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經合格醫院檢查體格合格(體檢表錄取後繳交)。
(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配合度高、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三、擔任工作內容:辦理學校衛生保健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址:308 新竹縣寶山鄉寶山村寶山路2段130號 (本校校區)
308新竹縣寶山鄉山湖村沙湖壢7鄰9號 (山湖分校校區)
五、報名程序:
(一)、檢送資格文件:
1.身分證正反面
2.退伍令(無則免)
3.最高學歷證書
4.護理師(護士)證照
5.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明文件
6.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3998&Index=5
※以上證件資料請送「影本」,若提供不實或遺漏,後果由當事人負責(面試當天,請提供正本至人事室辦理核對驗證)。
(二)、報名方式:
意者請備齊所列資料於113年9月6日(星期五)截止日前掛號寄至新竹縣寶山鄉寶山村寶山路2段130號「寶山國小」人事室余小姐收(03-5761390分機2005 或5762707分機208),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職缺」字樣(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三)、甄試及錄取通知等相關作業:
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連絡電話,以便通知參加面試。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面試者均不合適,本校得以公告從缺並再次辦理甄選。
(四)、僱用期間(起訖期間): 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2月22日止或學校護理師銷假前一日止,則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要求留用。
(五)、薪資標準: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為37,800元)。
(六)、本次公開甄選得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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