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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新竹縣寶山鄉寶山國小114學年度第一學期 「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特教學生助理員甄選簡章一案

一、依據: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目的:增聘特教助理員協助支援本校附設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與教學,以提升特殊教育服務品質。
三、對象與名額:幼兒園特教助理員(臨時人員) 1名。
四、報名資格: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如具有特教相關工作經驗,甄選時優先
考量。
2.品德良好,身心健全,服務熱心,具有愛心與耐心,無不良嗜好者。
3.無下列情事者:(1).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情事者。(2).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
第三十三條情事者。
4.須符合特殊教育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
五、甄選名額及工作時數:
1.徵選名額:1名
2.工作時數:每日工作4~8小時,一學期共計600小時。
六、聘任期限:甄選完畢實際上班日起至115年01月份學期結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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