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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第4點,業經教育部修正發布,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28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2482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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